多措并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扎实成效

30.08.2018  12:00
   

 

  今年1月以来,一场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在全国打响。各地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警齐参战,全民总动员,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出实招、出硬招,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山西:将专项斗争与打击文物犯罪相结合

  山西省公安厅成立领导小组,厅党委进行重点研究,坚持双周调度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12次召开推进调度会。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突出12个重点领域、建立12项工作机制、深化12项延伸打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全面摸排深查涉黑涉恶线索,山西公安机关围绕文物、资源、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查,对近10年来的接报警和举报线索进行深度分析,并设立举报中心,建立举报奖励保护制度,全面发动群众举报。据统计,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排查收集,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778条。

  为有效解决线索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山西公安机关针对性地采取提级核查、双线核查、异地核查等措施,严格依法开展线索核查,提高线索成案比例,确保涉黑涉恶线索限期办结,及时依法查处。

  结合当地实际,山西公安机关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对准群众痛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猖獗作案的文物犯罪、破坏经济的涉矿黑恶犯罪、横行乡里的黑恶犯罪、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幕后“保护伞”、延伸打击的突出犯罪开展持续打击,有力整治了社会治安。

  辽宁: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

  辽宁公安机关建立了省公安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集中刑侦、法制、信访、经侦、治安等部门和基层单位120名警力,独立办公、24小时运转。

  核查中心将全部线索录入归档编号,实行台账化管理,成立了由20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集中阅卷,提出核查意见,分类核查侦办。

  中心成立以来,组织暗访检查30余次,每天核查线索60余条,大大加快了线索核查进度,确保了核查质量,实现案件线索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坚持黑、恶、乱一体整治。围绕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整治责任,通过提升管辖、异地调警、专案专班、领导督办等措施,不断提升精准打击效果,确保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坚决防止其坐大成势,演变为黑恶势力犯罪。

  为最大限度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辽宁公安坚持在每起涉黑案件侦办初期,就同步开展涉案资产调查工作,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涉案资产转移、隐匿。同时,会同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

  河南:五个加强推进扫黑除恶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河南公安通过“五个加强”强力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河南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扛稳政治责任。省厅主要负责同志11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并赴漯河、安阳、郑州等地公安机关“扫黑办”和专案组进行调研指导。

  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实行有奖举报、张贴公检法司联合通告……当地警方通过多种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加强线索收集,认真核查调查。同时,依托一村(格)一警机制,夯实基层线索摸排责任,主动摸排发现黑恶犯罪线索。

  为确保办案质量,河南公安加强案件侦办,严格落实涉黑案件分类分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用警,聘请了有扫黑办案经验的退休老同志和扫黑骨干民警,成立专家组和案件指导组,对涉黑案件逐案审核把关,对重点案件现场会诊研究指导。

  他们会同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一系列工作办法、意见,公检法司联合出台会商机制,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工作机制,与纪委监察部门同步办案,彻查“保护伞”。通过加强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河南公安还不断加强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对涉黑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评查,重新启动侦查、及时移交线索,对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对各省辖市公安局的组织部署、措施落实、工作保障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广东:打造“扫黑、除恶、治乱”的“广东样本

  广东公安机关紧盯十类打击重点,始终坚持以打开路,组织开展了四轮集中收网行动,不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

  广东警方坚持“专案必督”原则,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重点案件经营打击。组建三个研判侦查专班“侦研合一”运作,依托“智慧新侦查”体系,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拉网式摸排,建立完善了线索管理、录入、研判、核查、反馈机制。

  广东公安突出三个结合,主动作为,打造出了有广东特色的品牌举措。

  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打掉多个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黑恶势力团伙,为加强农村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把扫黑除恶与深挖“黄赌毒私”个案背后的“保护伞”相结合,对公安机关在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中的失职行为严肃追责;把扫黑除恶与打击港澳跨境有组织犯罪相结合,成立粤港澳联合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室,组织开展粤港澳警方“雷霆18”联合打击行动,侦破一批跨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全省公安机关立足打击,不断拓展专项斗争外延,为治乱治本赢得时间和空间。加大审查力度,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线索深挖、联合打击、漏洞堵塞、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组织群众参与,制定下发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通过推进综合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广东样本”。

  武汉:率先建立“一库三平台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聚焦情报导侦,以最优数据支撑预警预防精准打击,在全国率先建立“一库三平台”,即黑恶资料库和线索管理平台、分析预警平台、类案侦办平台,做实线索交办全程网上流转、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黑恶团伙自动预警和黑恶类案规范侦办,推动由“经验型”向“数据型”转变。

  通过深入研判黑恶势力在不同领域、行业、地区的发展趋势,动态管控,实现了实时掌握现实状态、社会关系、轨迹动向,针对发展快、危害大的涉黑恶犯罪问题,做到提前干预、及时处置。

  通过“大数据”深度挖掘、研判预警、精准制导,武汉警方先后预警疑似黑恶犯罪团伙330个,全部挂牌督办。

  此外,成立了10人市级公检法联合指导组,定期研究重难点问题,提升攻坚质效,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反馈机制,建立公检法同步介入联动机制,提升深挖质效。

  为保证打击实效,市局每两周组织一次“局长主持、以案讲析”活动,重点讲析破获的涉黑恶案件。编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0问,邀请专家开展5次集中大轮训,遴选骨干,组建专家指导团队,为各分局培养专家骨干,提升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

  深圳:加强综合治理,打击跨境黑恶组织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直接牵头侦办重大专案,组织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巡回督导;市区两级组建了200余人的扫黑专班并统一调度,先后出台8个规范性文件,确保合成作战有力、线索管理规范、办案依法依规。

  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核心主动打。与港澳警方密切合作、联合行动,摧毁和打掉有境外黑社会背景的组织和团伙,维护了粤港澳安全稳定。建立合成作战精准打。多警种深度融合,开展4轮统一收网行动。全面推广使用“扫黑研判专用平台”,研发涉黑恶、涉枪等12个预警预测模型,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盯住“”“”挖着打。在打财方面,驻村收集线索,全面核查涉黑组织经济往来。在打“”方面,不护短不遮丑。

  深圳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治乱三个层面发力,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全力提升整治成效。对侦破的案件,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刻剖析深层次治理问题和行业漏洞,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4.6%,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了“以打促建”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