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办举办全省扶贫督查和资金监管工作培训班

13.10.2016  18:46

10月12日,省扶贫办在沈阳举办了全省扶贫督查和资金监管工作培训班,落实国家扶贫督查巡查、资金监管、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等工作要求,对扶贫督查巡查、扶贫信息、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检查、扶贫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录入等工作开展培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要求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工作。9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在四川南充市举办全国扶贫督查与信息工作培训班,进一步部署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辽宁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要求省里将组织对全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级党委和政府、省(中)直有关单位开展督查巡查工作。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应当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

督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培训班传达了全国扶贫督查与信息工作培训班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制定本地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好本地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培训班还就扶贫信息、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检查、扶贫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录入等工作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全省各市、县扶贫办主管领导、业务处(科)长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