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扶贫开发提高到新的水平——省扶贫办主任柴久凤在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讲话(摘要)

21.11.2014  19:31

这次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和2012年扶贫开发工作,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 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攻坚年。全省扶贫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攻坚部署,紧紧围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目标,狠抓各项政策措施和扶贫项目的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攻坚目标。全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7亿元,实施各类扶贫项目3200项,完成整村推进857个,贫困村的道路、饮水、环境等基础设施得到相对改善,105万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长,全部达到1800元以上。

      (一)分级实施扶贫,集中力量攻坚。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扶贫部门共同努力,积极落实扶贫攻坚责任。省重点负责338个特困村的扶贫攻坚,其余519个村由所在市负责扶贫攻坚,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省政府动员了73家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与338个省重点负责的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各市、县积极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帮扶到村到户。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4.5亿元,73家大型企业投入帮扶资金6400多万元,是历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

      (二)实施专项扶贫,促进农户增收。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857个贫困村共实施扶贫项目1601个,积极扶持257家省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直接带动农户69.7万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全省安排扶贫培训资金1579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2.47万人,转移就业率在90%以上。积极做好扶贫移民工作。通过集中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全省完成扶贫移民3207户。

      (三)动员社会力量,增强扶贫合力。各地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千局千企帮千村,促进百万贫困人口增收活动方案》,积极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参与扶贫攻坚,每个贫困村都安排了帮扶单位。各定点扶贫单位重视扶贫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选派得力扶贫干部,直接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都大于往年。省、市、县三级定点扶贫直接投入扶贫资金7.6亿元,占全省扶贫投入的56%。其中省定点扶贫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4.15亿元,协调贷款6000万元,引进资金2.9亿元。

      (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扶贫机制。一是加强扶贫龙头企业考核管理。根据《辽宁省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对现有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有160家企业通过考核,23家企业被取消资格,新认定46家省扶贫龙头企业,实现了扶贫龙头企业“有进有出”的竞争机制。二是小额信贷扶贫试点进一步扩大到19个县(市)、464个乡镇,去年放款4.7亿元,带动贫困农户5.9万户。小额信贷扶贫已成为我省扶贫工作的一项抓手,2011年被评为全省最佳实事,为扶贫工作赢得了荣誉。三是积极推进互助金扶贫试点。全省有345个贫困村开展互助金扶贫试点。整村推进资金普遍采取互助金模式,实现滚动使用,提高了使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四是制定了《辽宁省定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使定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

      (五)开展扶贫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扶贫部门按照《2011年辽宁省扶贫宣传方案》要求,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省扶贫网,及时报道扶贫攻坚工作信息,总结宣传扶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了全省扶贫攻坚的顺利开展。省扶贫办组织参加全国“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获得了最高奖项“成就展优秀奖”,充分展示了辽宁扶贫开发取得的重要成就,成为2011年扶贫宣传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总的看,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部门认真负责,扶贫开发分级负责制落得比较实。二是紧紧瞄准857个贫困村和105万贫困人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工作机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三是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共同推进,各种扶贫资源重点向贫困村整合,体现了大扶贫的优势。四是除财政扶贫资金外,企业、社会、金融部门加大了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初步显现。五是扶贫资金普遍实行滚动使用,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虽然去年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但全省扶贫开发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贫困人口比例大。我省发达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多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70元,而我省扶贫标准为3200元,扶贫对象有314万人,与发达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差9000多元,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差5000多元,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14.8%,差距和比例仍然较大。二是富裕掩盖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相对贫困现象凸显。部分贫困县的财政高增长掩盖了农民收入的低增长,城镇的繁荣掩盖了农村的落后,少数大户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收入不高。三是致贫因素更为复杂。地域性贫困与政策性贫困相交织,物价快速上涨、生活成本上升均成为致贫的新问题。特别是辽西北地区和辽东山区仍是我省扶贫工作的薄弱区域。四是扶贫机构不够健全和扶贫投入增长机制不够完善。省、市、县、乡机构不够健全,扶贫机制不够完善,严重制约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这些问题,必须加强解决。

      二、 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扶贫标准提高到3200元,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对今后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对象重点和措施要求作出部署和安排。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努力完成。

    (一)总体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这是总体目标,与中央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一致,并充分考虑了我省的实际。我们要抓住辽宁全面振兴的历史机遇,抓住全省县域经济的加速发展,再接再厉,抓好落实,争取提前实现这个目标。

      (二)工作对象和区域重点。《意见》明确,全省扶贫开发的对象是收入在3200元以下的93万户、314万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4.87%。扶贫工作的重点区域是辽西北贫困地区和辽东贫困深山区,按照扶贫开发分级负责要求,省主要负责1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工作,面上贫困人口由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省给予适当补助。

      (三)主要政策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扶贫。确保扶贫到户、移民搬迁、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等专项扶贫措施投入增加,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实施行业扶贫。发挥发改、交通、水利、环境、通信、电力、农业、林业、畜牧、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优先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三是做好社会扶贫。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责任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帮扶措施直接落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并实现帮扶目标。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将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各市政府、省直各部门、承担省扶贫开发任务的各企事业单位、军队、社会团体进行考核。对完成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奖励,对扶贫工作绩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着力做好2012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今年是我省实施新十年纲要和新扶贫标准的第一年,也是实施扶贫到户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把扶贫开发作为省重点民生工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确保128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省对各市、县的目标任务已经下达,具体工作要求本次已经明确,各地要抓紧落实,确保完成。

    (一)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实行分级负责就是实现省、市、县、乡、村联动,各负其责,确保128万贫困人口增收。市、县是实施的主体,市、县、乡、村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好扶贫责任。

    (二)紧紧瞄准贫困人口。瞄准贫困人口是扶贫开发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年底,要完成对314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要搞好登记注册,不漏一户一人。二是认真做好扶贫统计监测工作。有扶贫任务的县今年都要把统计监测工作开展起来。省扶贫统计监测中心要做好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各地要确保人员、经费、设施到位。

    (三)全力做好扶贫到户工作。实施扶贫到户是我省扶贫开发方式的重要改革与创新,也是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年安排扶贫到户的规模约22万户、74万人,必须逐人逐户落实。这里再强调几点:一是要提高认识。扶贫到户是整村推进的深入,是扶贫开发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具体体现,更有利于瞄准穷人。二是要适当集中连片。贫困户的确定要适当集中,以利于扶贫项目的安排和实施。三是要落实好扶贫项目。扶贫到户同整村推进一样,必须有致富项目为依托。要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农业结构调整帮助贫困户确定致富项目。贫困户扶贫项目不落实,原则上不予安排到户资金。四是要积极探索到户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扶贫到户资金原则上要通过项目落实到户,也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种养大户实施有效带动。各地要积极探索扶贫到户资金使用方式和管理机制,提高扶贫到户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把各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一是项目要落到实处。积极帮助贫困户落实扶贫项目,实现早启动早见效。其中,扶贫移民要充分考虑到当地财力投入能力和实际需要,确保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扶贫培训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促进就业和提高技能并重。产业化扶贫重在激发和调动扶贫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增强带动作用。定点扶贫要进一步下移帮扶中心,直接帮到户,扶到人。小额信贷扶贫再发展两三个县后,今后不再扩大试点范围,工作重点为强化服务、降低成本、规范运作,紧紧围绕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为贫困户提供好金融服务。互助金扶贫试点要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在坚持民有、民用、民管、民收益的前提下,探索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新方式。二是资金要落到实处。省里的资金项目计划即将下达,总量比上年有所增加。各市、县要按照省里的要求落实好资金,尤其是各级投入资金要及时到位。从今年起,如果当年市、县投入资金没按计划到位,下年省将不再安排或削减其计划指标。要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各县都要在县财政设立扶贫移民资金专账,单独核算扶贫移民建房资金。省财政将直接监督扶贫移民资金配套和使用。三是责任要落到实处。要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责任机制,做到村村有人帮、户户有人管,确保帮扶项目到户、帮扶资金到户、帮扶措施到户、帮扶效益到户,让贫困户直接受益。在这方面要充分发挥乡镇的积极作用。部分县在乡镇级建立了扶贫机构,既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又壮大了扶贫力量,非常有利于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检查与考核的重点是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扶贫资金规范管理情况、扶贫开发成效情况。省政府对各市继续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并将绩效考评情况与扶贫资金分配挂钩,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通报批评。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扶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六)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作风建设。我省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切实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各级扶贫部门要把干部培训纳入日程,重点围绕新纲要和省委26号文件的实施,对扶贫系统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提高指导实际工作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调研,创新完善扶贫机制。今年的调研任务很重,各地要针对当前扶贫开发的一些难点问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思路、机制、方式方法创新等问题。省办年底将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三是深入实际,转变作风。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了解贫困群众之所需、所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完成今年扶贫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编辑:(马成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