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五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顺利结束

25.12.2015  11:55

  历时半年的大连市第五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日前顺利结束。本次创建工作是在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背景下,为落实《关于开展第六批辽宁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辽语委〔2015〕1号)要求,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校特色建设而进行的。

  本次创建工作受到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遍重视,除西岗区、旅顺口区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推荐学校外,其他12个区市县共23所学校积极参与了创建工作。首次参加的先导区工作热情高,工作主动性强。涉农区市县都能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把创建活动向农村倾斜,以利于当地语言文字工作的均衡发展,正是基于这个思路,庄河推荐参加的两所学校(桂云花乡中心小学、鞍子山乡中心小学)都地处农村,普兰店市、瓦房店市、甘井子区和金州新区等都推荐了农村或城郊学校参与创建,不但鼓舞了广大农村学校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信心,而且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工作向更广更深处开展,使全市示范校的分布越来越趋于合理均衡,通过语言文字工作对教育均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参与创建的面较广,除小学为主体外,还包括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

  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区市县和学校语言文字水平的提高,在创建过程中,共有16名校(园)长或相关领导参加了专业培训。为体现语言文字工作的专业特征,在创建工作最为关键的实地评估验收环节,整合多方资源,全程聘请了辽师大、大职院、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国家级示范校的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团队,分区逐校开展工作。每到一所学校,除了集中听取情况介绍,还进行明确分工,通过听课、查阅档案资料、教师学生座谈、参观校园环境等,全面而有重点地对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解,并对照标准进行客观的评价。每所学校评估验收工作任务完成后,还以发现的亮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重点,对学校班子成员和区市县教育行政人员予以现场反馈,真正做到了重建设、重过程、重实效。

  省教育厅将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作为各市2015年完成工作的任务指标进行考核,大连市教育局也将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区市县的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

    (大连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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