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首批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确定 沈阳市第一中学入选

17.03.2015  15:22

  据新华社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确定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等16所省级示范高中为空军首批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即日起,空军招飞机构将会同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承办中学,全面展开招生宣传和选拔工作。

  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所在省份全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符合所在省中、高考报名条件,年龄14~16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的男性考生,均可向空军招飞机构和承办中学报名。

  这16所承办中学分别是,保留的4所承担飞行人才早期培养改革试点任务的学校:吉林省实验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四川大学附属中学;新增的12所省级示范高中中包括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学。

  按照《实施办法》,学生入学后,将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成绩优异、现实表现好的学生还将获得专项奖学金。承办中学也将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此外,青少年航空学校单列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据空军招飞部门介绍,青少年航空学校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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