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督察契机 建立长效机制
16.05.2016 09:1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这一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以往,很多地方为保障重大活动,也开展过大范围的环境保障,虽然短期内力度大效果好,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不过活动一结束问题就反弹,很多措施没有制度化,无法常态化。以往的经验启示我们,为了避免出现环境问题反弹,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这也是国家督察制度的本意。中央环保督察主要目的不是查办具体案件,而是督促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相结合,既要打好运动战,更要打好持久战。按照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长效化机制能否真正建立起来,也是衡量督察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
事实上,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很多地市思想得到了统一,认识得到了提升,投入得到了增加,举措得到了强化。所有这些,都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契机。被督察的地方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将督察成果制度化,将整改落实长效化,将严格执法常态化,将改革创新机制化,久久为功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这既有利于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督察效果,又有利于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迅速转化为制度成果,从而筑牢环境监管的铜墙铁壁,使中央环保督察能持续施加压力、发挥作用。
一日之功易建,一世之功难守。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容不得半点松懈和停顿。有关各方要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积极整改的同时,抓住“常”“长”二字,尽快探索建立一系列的长效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再反弹,新问题妥善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长期获得感。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6.05.20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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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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