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抓获一个偷车贼 还有好多没报案

25.12.2014  17:56

  12月5日有人报警称,自己停在单位车棚里的一辆价值6000多元的名牌自行车被盗。当天下午兴城市曹庄镇派出所便破获了这起盗窃案。

   当天报案当天破获

  据报案失主称,被偷的自行车购买时花了5000多块钱,后来花1200元给自己的爱车添加了一些配件,这样一来自行车价值6000多元。因为自行车只有周末休息时锻炼身体用,车子保养得很好很新,平时放在车棚里,也没上锁。12月5日那天发现车子丢了。

  接到报警后,曹庄镇派出所所长王立平带领两个警察来到现场勘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据王立平说,监控录像显示,12月1日凌晨4点46分,一个男子翻墙进入车棚,将一辆自行车扔出墙外,他观看录像时立即认出此人就是曾多次被行政拘留的嫌疑人崔某。12月5日下午,崔某被抓获。

   一人独行低价销赃

  据了解,崔某今年46岁,无业,独身,曾多次犯案,前后共8次因为盗窃被行政拘留。据调查,崔某近几个月经常在兴城市东华机械厂家属住宅和热驰新能源家属住宅以及附近的小区活动,几乎每天偷一辆,且独自一人作案,只偷自行车,每偷一辆自行车便到废品收购站,以二三十元的价格卖掉。

   担心麻烦多不报警

  崔某盗窃自行车已经一年多,但这段时间内却无人报警,主要原因是居民丢了自行车后,觉得不值多少钱,嫌麻烦就没有报警。还有一种情况是,附近的居民知道崔某的底细,如发现自行车丢失后,便去找崔某,追回丢失的自行车后失主便不报警了。

   购买赃物也属违法

  记者咨询了博顺律师事务所的王峰律师,据王峰说,购买盗窃的自行车也是违法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