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21.07.2015 10:1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7月20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启动全省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7月初以来,我省持续高温少雨,全省旱情发展迅速。截至7月19日统计,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增至1725.14万亩,其中轻旱1138.58万亩,重旱499.81万亩,干枯86.75万亩。全省有17.82万人,2.26万头大牲畜因旱临时饮水困难。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内,全省无明显降雨过程,旱情将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做好当前抗旱减灾工作,根据《辽宁省抗旱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0日14时向全省发布Ⅳ级干旱预警,同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受旱地区各级防办根据本地区抗旱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抗旱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加强旱情监测和会商,及时采取抗旱应急响应措施,切实做好抗旱工作。旱区各级防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向省防办报送旱情统计报表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省防办有关职能组每天向省防办通报本单位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开展抗旱工作。省水文局要实行土壤墒情日报制度。旱区各级防办要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组织和动员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旱工作,减少旱灾损失。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1.07.20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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