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未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一律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12.05.2015  19:07

  为从源头上把好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关,保障项目安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2013年年初,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地震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确认工作。根据规定,凡是重大建设项目没有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的,发改、经信、规划、建设等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两年多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下,我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认154件,推动抗震设防基础工作的开展。

  2012年6月,大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四家单位共同制定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大连市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施细则》,规定凡是重大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重大项目,在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前,开展专门性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以便为抗震设计提供依据。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在选址时要避开断裂带或活动断层,以降低地震潜在的风险,确保百年大计地震安全;有些项目要摸清地下地震地质构造,比如要避开溶洞和基础较差地区,以确保建筑的抗震性能。通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给出合理的设防依据,避免投资浪费和抗震设防不足。

  据市地震局震防处负责人介绍,《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大连市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施细则》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是项目得以选址、立项、批准实施的必备要件。对于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而没开展的,地震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行政执法,对违反法律规定,没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责令纠正错误,并通过媒体曝光。

  大连市地震局窗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两年多来,市地震局积极主动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截至日前,窗口接待企业现场咨询近200余次,电话咨询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