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店里买“耐克” 想退货店却“没了”

13.05.2015  12:25

苏女士(右)前往耐克折扣店退鞋,发现店面已经关门歇业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赵威 摄

96128热线:沈阳市民苏女士反映,4月13日,她和朋友在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耐克折扣店购买三双运动鞋,回家试穿感觉鞋底偏硬,穿在脚上不舒服,7日内找商家退货,发现商家已停业。

本报记者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赵威核实报道: “新鞋鞋底偏硬,穿在脚上不舒服,我去找商家退货,结果商家人去楼空。”

近日,沈阳市民苏女士和两个朋友在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耐克换季折扣店购买三双运动鞋,因为新鞋试穿后不舒服,去找商家退货时,结果吃了“闭门羹”。

市民投诉:新鞋退货时店面“消失”

据苏女士介绍,4月13日,她和两个朋友在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耐克换季折扣店购买三双运动鞋,一共花费1199元。

苏女士称,当时她们只是简单试穿看看新鞋是否合脚。回家后,苏女士穿上新鞋在家里走了一圈,感觉鞋底偏硬,穿脚上很不舒服,她的两个朋友回家试穿后,也发现同样问题。

4月19日,苏女士和两个朋友来到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耐克折扣店,结果发现店面已经关门歇业。事后,她询问沃尔玛超市客服人员得知,耐克折扣店经营手续不全,已停止营业。

记者核实:折扣店因无照经营被查

昨日,记者和苏女士来到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耐克换季折扣店,店面虽已关门,但“耐克换季折扣店”的LOGO还未撤下。

针对苏女士的投诉,沃尔玛超市客服部门负责人表示,档口由沃尔玛总部负责对外招租,经与总部核实,耐克折扣店北京总部有工商营业执照,目前,折扣店单体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上述负责人称,经与折扣店沟通,折扣店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货,但由于其在外面办事,消费者需等一段时间。

对于消费者提出折扣店无照经营的质疑,上述负责人称,是否为无照经营需由工商部门认定。

记者随后从和平区工商局太原工商所得到证实,太原街沃尔玛超市内的耐克折扣店近日因无照经营已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工商部门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照,办照后方可营业。

律师说法:可要求沃尔玛先行赔偿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瑛表示,如果沃尔玛超市与折扣店签订的是租赁协议,沃尔玛超市作为档口出租方应对折扣店的经营执照尽到审查义务,折扣店因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处,对此,沃尔玛超市应承担过错责任。

金瑛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金瑛认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折扣店购买商品后权益受到侵犯,可要求档口出租方沃尔玛超市先行赔偿,事后,沃尔玛方面可向折扣店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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