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东洲原书记徐波受贿超过600万元

17.05.2015  11:20

  抚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经抚顺市东洲区原区委书记徐波“疏通”,王某某花了30万元给女儿“”到了一个事业编的工作。

  目前,已有4起行贿案判决显示,行贿对象均指向徐波,他公开的受贿金额已超过600万元。

  王某某1954年出生,初中文化,无职业。2011年,眼看着女儿即将大学毕业,可工作还是没有着落。 2011年9月,在时任抚顺市东洲区委书记徐波的安排下,王某某的女儿被顺利地安排到了抚顺市某管委会工作,并获得事业编制。事后,为感谢徐波的帮助,王某某在徐波办公室内,将一张存有30万元的储蓄卡送给了徐波。

  2014年7月9日,王某某主动交代了向徐波行贿3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年8月5日,徐波(另案处理)也交代了该事实。对于上述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亦无异议。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至此,这4起行贿案判决显示,行贿对象均指向徐波,他被公开的受贿总额已超过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