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按照省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市政府下发了《2016年抚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并层层分解责任,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同时,做到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截止6月底,城区空气质量达标136天(达标率为75.6%),同比增加14天; PM10平均浓度为84ug/m3,同比下降22.2%;PM2.5平均浓度为42ug/m3,同比下降了22.2%,实现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
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1.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在60%城区面积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础上,将原计划两年完成的10吨以及下锅炉拆除任务调整为一年,决定今年拆除全部513台老旧低效锅炉。同时,大力推广清洁燃料技术,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确保2018年实现城区高效一体化供热。
2.继续实施气化抚顺工程,完成356公里天然气管网建
设,天然气消费量达3.01亿立方米/年、液化天然气消费量1万吨/年。
3.全力推广清洁能源,正在制定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计划新增工业余热供暖160万平方米。
4.严格控制燃煤和污染物总量,将通过综合采取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措施,确保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1240万吨以内。
5.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通过实施“青草计划”新增绿地258万平方米。
6.不断推进绿色交通工程,淘汰黄标车3350辆,完成计划总数的54%;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30台、出租车186台,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2.6%和46%。
7.加快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制定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新建2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利用能力5000吨。建立了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禁烧防控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
8.加快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启动了7家石化企业工业VOC治理项目,完成32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3家企业烟粉尘治理和2家企业二氧化硫治理。
9.启动实施监测预警工程,投入249.18万元建设雾霾预警预报体系,对新宾、清原2个县级监测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启动了大气主要污染物源解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