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27.04.2016  11:41

4月17日,抚顺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五大部分,20项具体实施内容。一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二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五是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省民族工作意见分工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共涉及牵头单位21个、参加单位41个。

会议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实现抚顺老工业基地转型振兴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全市实际、民族特色鲜明的城市转型振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