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局四项措施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
21.09.2015 09:0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抚顺市局四项措施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抚国税函[2015]57号),确立了“统筹兼顾、规范统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二是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经双方共同协商,联合印发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抚国税函[2015]56号),明确了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三是大力宣传合作规范。通过网络、报刊、新闻发布会、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社区税法宣传栏等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合作宣传。开设《国地税合作纳税服务》专栏,官方微博发布国地税联合便民服务新闻、消息100余条,在线互动答疑,相关点击量达3000余次。国地税外网局长信箱受理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意见问题。联合召开《合作规范(1.0版)》新闻发布会,邀请纳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及市级主流媒体记者50余人,各类新闻媒体累计报道此次发布会5次。在全市40个社区板报上发布国地税合作的具体信息,组织开展税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受众人数达900余人次,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可。
四是积极落实合作规范。截至2015年8月底,合作规范所列32项合作事项中,抚顺市国地税已经开展合作21项。此外,抚顺市局还开展了委托国税代售印花税票、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辅导、联合做好税收票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联合开展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1.09.2015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