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气象局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04.02.2016 14:24
本文来源: 气象局
《预案》用于指导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气象部门应急响应工作,明确了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工作职责、应急启动流程、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等。《预案》规定,当预计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时,抚顺市气象台将向沈阳中心气象台提请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专题会商,气象专家组会同市环保局专家进行会商分析,预测大气污染可能持续或加重时,共同制作预测信息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抚顺市气象局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进入响应状态。
《预案》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抚顺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有效提高了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为抚顺市政府有效应对大气污染提供决策依据。(作者:葛权哲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王家龄)
本文来源: 气象局
04.02.2016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