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青山保护执法“百日行动”圆满结束,收效显著

25.11.2014  12:27

为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不断加大青山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破坏山体和山体外林地行为,抚顺市青山保护局于8月1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山保护执法“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期间,抚顺市青山保护局采取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相结合;打击处理与宣传造势相结合;接受群众举报与重点地区常态化巡查巡护相结合;拓宽案件来源,设立奖励制度;完善制度,优化稽查执法软环境,带领全市各级青山保护执法单位全力以赴打击违法破坏山体和山体外林地行为,截止11月10日,抚顺市青山保护执法“百日行动”已经圆满结束,全市共办结案件18起,收缴罚没款30余万元,使全市违法破坏山体和山体外林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被破坏的山体植被得到及时恢复,青山保护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