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36项蓝天工程治雾霾
近年,包括抚顺在内的国内多座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空气质量已经成为群众最为关心的大事。为了让抚顺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3月10日,抚顺市出台《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回应了民生热点问题。《方案》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不低于65%”作为今年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目标。抚顺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王建军表示,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抚顺全年将有237天以上空气质量达到“优良”。
据介绍,为有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抚顺市各环保责任单位将按照《方案》要求,完成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5类、36项;蓝天工程项目40个。内容包括治理燃煤锅炉污染、实施工业治理提标改造、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区域大气综合治理等。
今年,抚顺市将拆除城区内40%的10吨及以下承压锅炉,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责令拆除或没收;进一步推进火电行业污染减排,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抚顺矿业集团热电厂、清原热电公司3家火电企业投资2.52亿元,完成19个脱硫、脱硝、除尘工程项目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年内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000辆;继续推进公交车油改气工作,推动出租车燃料改造工作进程;实施油罐车改造,年内对全市运输汽油的油罐车采用或改装成具有密闭油气回收功能并进行底部装卸油方式的油罐车;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封闭围挡、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拆除工程要做到洒水抑尘;严控道路扬尘;全面开展望花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对违法生产的塑料加工点全面取缔,对私自焚烧废弃电缆、电线的小作坊业主依法严肃处理。
抚顺市市长栾庆伟说:“大气污染防治既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举全市之力强力加以推进,要形成防治人人有责、治理人人有为、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去年,该市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2014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完成60个重点项目,划定70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拆除135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9家企业36项重点提标改造工程,设置33平方公里绿色环保标识示范区,启用10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淘汰1.37万辆老旧车辆,70个露天堆场采取封闭抑尘措施,9家重点企业煤场、料场实施永久性覆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龚家沟地板城问题,该市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标准,全年242天空气质量达标,在全省综合排名前移4位。
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是导致雾霾的罪魁祸首。2014年,抚顺市还加强了空气质量监测力度,实现了PM10、PM2.5的实时监控。今年,抚顺市将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科学研判,进一步减少污染。在重污染天气到来前,该市环保部门将开展气象资料信息与污染指数信息的综合研判,并根据预判结果,确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级,使相关生产单位、责任部门提早做好应对,以减少污染排放量,降低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