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12万户家庭圆了安居梦(图)
抚顺市民居住条件近些年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本版照片均为裴晓伟、记者周明、崔振波 摄
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
12月9日、10日,抚顺市东洲区举行了2014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大会,对区内522套廉租住房进行公开配租。全区符合条件的929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参与本次配租。抽取到房源的低收入家庭,将于本月底前喜迁新居。此次配租的522套廉租住房中,510套位于东洲区黄金水岸小区,廉租住房全部为配有电梯的高层商品房住宅。廉租房内窗明几净、温暖明亮,地板、洗手盆、橱柜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低收入家庭“拎包”即可入住。
2014年,抚顺市开展了自落实廉租房保障政策以来最大规模保障房集中分配。全年建设和回购2995套,这些住房使2995户低保家庭摆脱居无定所的困境,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沈抚新城被选为创新公租房市场化运营模式的试点,4家房地产企业在沈抚新城成立房屋租贷公司,与市政府配建回购的房源统一开展公共租贷住房租赁业务。今年,抚顺市首次采取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东洲区选购廉租房房源时,市场售价每平方米3600元的黄金水岸开发项目中标。意味着百姓将以廉租房租金价格住进装修好的商品房小区里,与商品房住户享受相同的配套物业。
近年来,在抚顺,与安居相关的概念令人目不暇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性保障住房……2010年,抚顺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圆满完成,全市30余万人告别了低矮脏乱的棚户区,乔迁宽敞明亮的新居。大规模的棚改工程解决了集中连片棚户区的居住问题,而解决没有居住在集中连片棚户区内的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也同样刻不容缓。从2010年开始,抚顺市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方式,对城市低保户等不同住房困难群体实施住房保障。建设和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034套,累计投资8.8亿元,与各类棚改共同建立起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13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保障困难家庭12.5万户、40.1万人,占抚顺市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1.3%、城镇总人口的27.85%,已超过15%的省平均覆盖面,率先完成国家要求的“十二五”期末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的目标。
保障房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抚顺市始终将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在建设项目选址上,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充分考虑保障对象生活需要,确保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在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标准上,严格执行《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导则》,户型设计合理,使用功能齐全,达到室内装修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严格按审批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对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强化监督检查,把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对各地督察、约谈和问责范围;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为重点的督察巡视和质量安全检查。
为保证分配结果公正、公平,抚顺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程序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等,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每一轮的保障性住房分配都需要通过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房源公示、轮候大会、4轮抽签确定顺序、政府公示,之后才是选房;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强化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抚顺市坚持把“六公开一监督”制度贯穿住房保障建设和分配全过程,建立健全四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做到分配政策公开、分配程序公开、分配房源公开、分配对象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全过程参与监督;及时纠正分配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等行为,对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内部人员失职渎职、贪腐违法进行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