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眼灯“体检”超九成不合格

09.11.2015  10:18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王志东报道 针对“护眼”台灯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近期组织抽检。结果,32批次护眼灯,超九成不达标。质量低劣的“护眼”台灯不但起不到护眼的作用,反而可能损害视力。

此次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有“护眼”或“无频闪”字样的台灯32批次,对与市场宣传与护眼功能有关的闪烁、照度及照度均匀度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30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测的要求,占总批次数的93.8%。其中,8批次闪烁项目检测值超过了低风险限值要求,占总批次数的25%;28批次照度过低或照度均匀度超过限值,占总批次数的87.5%。

本次同时采集了28批次普通台灯进行比对监测,结果表明22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测的要求,占总批次数的78.6%,其中11批次闪烁项目检测值超过低风险限值,占总批次数的39.2%;21批次照度过低或照度均匀度超过限值,占总批次数的75%。监测显示,所谓护眼灯并不一定比普通台灯更护眼。

护眼可认准“CQC”标识

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台灯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时应仔细检查台灯的铭牌和包装,注意包装上是否使用规范中文,是否标有制造商名称(或商标)、额定电压范围、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型号等,且产品或包装上应有“CCC”标志,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2.消费者若对灯具的闪烁、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有要求,可选购带有“CQC”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灯具,该认证对灯具的闪烁和照度及照度均匀度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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