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老赖”将被依法搜查和强制审计
02.03.2017 16:42
本文来源: Syd.Com.Cn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
郑重警告并敦促那些企图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履行、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放弃幻想,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避免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的唯一出路。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4-22763333,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
通告明确,凡是在沈阳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应于本通告发布后十日内向各执行法院如实报告,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
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执行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并罚款,再视其情形,进行搜查和强制审计。
经拘留、罚款后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按通告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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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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