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成“网逃” 他后悔了
26.12.2014 09:15
本文来源: Syd.Com.Cn
农民工维权中心下达了支付令,包工头刘某仍拖欠48名农民工近42万工资。直到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他才害怕,投案自首后还清了全部拖欠的工资。但为时已晚,刘某还是因拖欠劳动报酬而被法院判刑。
48名农民工遭欠薪近42万
2013年4月,农民工老王等48人跟随辽中包工头刘某到工地干活。8月,工程结束后他们却没有拿到全额的工资。他们多次找刘某索要未果后,向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求助。经调查,维权中心发现,开发商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刘某300余万工程款,是刘某拖欠工资41.8万元。
拒付工资包工头被列为“网逃”
今年1月10日,辽中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对刘某下达了支付令,限其在5日内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刘某仍拒不支付并逃匿。随后警方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4月,刘某自首。刘某辩称,不是他不给农民工工资,而是他和农民工曾口头约定工程主体完工后仅支付70%工资,余款待楼体综合验收后再支付。目前工程未验收。投案自首后,刘某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了农民工。
付清工资后被判刑并罚2万
辽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对于刘某的工程楼综合验收以后再支付30%的农民工工资的辩解,经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双方约定过,而且刘某承包的工程的开发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足以支付案发前所欠劳动者报酬,因此对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考虑到刘某系自首,而且刘某积极缴获了罚金。12月25日,辽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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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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