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拿砖头砸机器取款 男子被判四年半(图)
男子手头紧,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取钱”的好办法:用砖头砸提款机。没想到ATM机太结实了,他连砸四台不但一台没砸开,反而触动了报警器。民警赶到后,他主动上前承认自己砸了取款机。日前,男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男子用砖头砸了四台取款机
8月9日凌晨3点多,在中山路与白山路路口附近的一家自助银行内,突然警报声大作。辖区白山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发现自助银行内的4台自助取款机,屏幕都被砸了。
民警正在现场勘察时,一名男子主动过来跟民警说,这些ATM机是他砸碎的。民警调取了自助银行内的监控录像,证实提款机确实是被这名男子砸的。
手头紧想砸取款机弄点钱花
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这名男子进入24小时自助银行内,手里拿了一块砖头,之后就用砖头一直在砸ATM机的屏幕。发现砸不开之后,紧接着又砸另外一台,随后把4台ATM机砸了个遍。他砸了大约两分钟,直到报警器响了之后才停手。
随后,民警将这名男子带回派出所。经过调查,这名男子姓陈,1985年出生,吉林人,在大连生活。陈某说,最近他手头紧,想弄点钱花,就想到了这个办法。因为砸不开取款机,结果没拿到钱。
今年8月9日,陈某被刑事拘留,8月24日,经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某被依法逮捕。今年10月13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
经审理查明,陈某欲盗窃现金,于2017年8月9日3时许,在沙河口区中山路494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路支行自助银行内,持砖头打砸自动取款机、缴费机、转账机共计四台,致上述机器损坏,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被害单位自动取款机库存现金人民币97万余元。经鉴定,被损坏机器共计价值人民币8083元。
案发后,陈某明知自动取款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其具有自首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日前,法院判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 佟亮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