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并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哪一方是纳税人?
22.07.2016 12:1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2.07.20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