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出十条提示指导市民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6日,省公安厅发出十条提示,指导市民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一、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当空气重度污染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二、少燃放一点烟花爆竹,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三、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四、请在正规销售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五、请不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六、燃放前请认真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以正确的方法燃放。
七、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八、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在窨井盖附近燃放,不要醉酒后燃放。
十、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节前沈市区化粪池已排沼气
多部门提醒: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化粪池
春节前,沈阳市内化粪池都已经释放沼气,而且还设置和翻新了“禁止烟火”的标志。
16日,沈阳市内五区小区办表示,目前物业小区的化粪池都要定期清淘和排放沼气,相关部门也会定期检查。街道办事处主要对无物业小区的化粪池清淘和排放沼气进行检查。
公安部门、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提醒,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化粪池,严禁停放机动车辆,严禁在此类区域使用明火。
此外,沼气井、暖气管道、蒸汽排放管道等也需要定时排放气体,在附近不要使用明火,以防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