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落实振兴东北政策措施全力促进辽宁稳增长和全面振兴

05.06.2015  20:00

  6月1日至2日,代省长陈求发在北京分别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进行工作会商,就加快落实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措施,全力促进辽宁稳增长和全面振兴进行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对接、深化合作,增进了共识,促成一批重点项目。

  在京期间,陈求发代表省委、省政府感谢国家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并介绍了辽宁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发〔2014〕28号文件落实的情况。他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委的支持下,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近年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当前,辽宁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机遇,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作为紧要之务,坚持“四轮驱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给予辽宁更多的工作指导和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辽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工信部部长苗圩、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相继表示,在原有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着力在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健全社会养老体系,加快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科学用海,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新一轮振兴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加大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和海绵城市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推动国发〔2014〕28号文件涉及的重大项目落实等方面给予支持;在辽宁发展清洁能源,热电联产,扩大核电及光伏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

  副省长刘强、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大连市市长肖盛峰、鞍山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上述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