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再升级
19.03.2015 13:01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一是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工作。明确立案登记原则和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且诉讼材料齐全的,提供1小时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自年初以来,1小时立案率达90%以上。
二是全面加强立案指导工作。设立专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针对部分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口头告知后,仍不知所需提供材料的现状,法院推行立案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向当事人发放立案补充材料告知单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应补齐的诉讼材料,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奔波之苦。
三是严格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所有窗口部门人员将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在门口进行公示。立案庭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水相敬;一句问候暖心的“四个一”接待方式,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四是深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均设立为简易程序,真正做到“简案快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截止目前,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2%。
(作者单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9.03.2015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