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律尊严树形象 赢得企业感谢送锦旗--------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捍卫法律尊严树形象 赢得企业感谢送锦旗
--------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近日,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专程从河北省廊坊市来到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将一面绣有“捍卫法律神圣尊严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省应急管理厅工作人员手中。
“你们依法行政,敢于担当,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公司上下深受感动,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企业代表安全总监杜金山如是说。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敖妙双手接过锦旗:“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依法行政,捍卫法律权威尊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工作宗旨。”
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的辽河双6储气库配套管道(营口—盘锦联络线)工程,途经我省营口大石桥市和盘锦大洼县,由于管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当由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原辽宁省安监局(现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接到企业申请后,热情服务,认真履职,依据《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时组织专家对管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批复,并组织了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在公司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管道工程建设任务,管道按期投入运行,运行后充分发挥了调峰、调向等功能作用,切实保障了大沈线、秦沈线市场用户以及居民稳定使用天然气,获得了用户好评。
该管道工程建设、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但沿线部分居民认为管道与其住宅的距离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认真、反复、耐心讲解和说明,大多数居民了解了法律规定,并表示认可、满意;个别居民仍然不理解、不满意,并2次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批复。在应诉过程中,省应急管理厅进行了答辩、辩论,出示了当时审批的相关材料,证明了作出的批复事实清楚,程序正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行政审批、应诉过程中,省应急管理厅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弘扬了公平和正义,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