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日前通报8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沈阳大连各有4起

28.07.2016  18:13

  7月27日,辽宁纪检监察网通报8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其中包括沈阳市纪委查处4起,大连市纪委查处4起。

  这8起问题分别是:于洪区于洪街道全胜村张建昌与其侄张奥于2010年9月假借打工在外地伪造党员身份,于2012年1月将组织关系落到全胜村党支部。2016年4月,两人参加党支部换届选举,张建昌被选为党支部书记。张建昌、张奥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民市姚堡乡大三家子村赵立军于2016年3月为当选村委会副主任,采取向村民送豆油方式拉选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中区老大房镇灰山村徐建于2016年3月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以宴请方式向该村8名村民拉选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杨树林子村杨庆红于2016年1月在参加村党支部委员推荐大会中由于对选举程序不满,将23张选票当场撕毁,造成会议停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碧流河社区温屯村民温吉玉为他人能够当选社区副主任,在换届选举期间用手机群发短信的方式搞拉票助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瓦房店市太阳街道办事处大河沿村村民赫全运为竞选村党总支委员和村委会主任,先后以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拉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选资格;

  瓦房店市太阳街道办事处大河沿村村民嵇永升为竞选村党总支委员和村委会主任,先后以打电话、送慰问金等方式进行拉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选资格;

  瓦房店市太阳街道办事处大河沿村村民郭晓坤为竞选村党总支委员,先后以打电话、送慰问金、让他人帮忙等方式拉选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