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次通报4起村“两委”换届违法违纪案件

21.03.2016  11:59

  近日,省委组织部再次通报了4起村“两委”换届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结果。4起案件中,有1名当事人免去已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2名当事人取消候选人资格,4名当事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1名当事人受到党纪处分。

  这4起案件是: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碧流河社区党员温某某拉票案;鞍山海城市毛祁镇付家村陈某某贿选案;抚顺市新抚区榆林街道万新村村民马某等3人扰乱换届选举秩序案;朝阳凌源市兴源街道祝家营子村村民勾某扰乱换届选举秩序案。

  目前,我省村“两委”换届工作已经进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关键阶段。省委要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以铁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