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启动VOCs排污收费试点

12.08.2016  20:37
      辽宁省大连市近日开始在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大行业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据介绍,大连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当量1.2元,采取按季和按年两种方式进行征收。

大连市根据排污者污染治理情况和排放水平,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试点行业VOCs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限值,或者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污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