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要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第一,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牢牢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对宪法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带头守法,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增强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法律的自觉意识。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之中,使政府的一切执法、施政行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要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把法治和德治、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在全社会树立守法者得益、受尊重;违法者必惩、受谴责的价值导向,扶正祛邪,凝聚社会正能量。
第二,要努力强化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自觉强化法治思维,善于用法治眼光谋划工作,用法治意识凝聚共识,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用法治规范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和掌握,使尊法守法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来管理经济、治理社会、改善民生,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务必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于法有据;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务必确保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主体合法、权限合法、方法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的高度统一,让法治思维渗透到广大政府工作人员的血液中、骨子里,使法治思维成为我省各级政府履职履责的一种新常态。
第三,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当前,我省正处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面临“三期”叠加的新形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长治久安以法治为根基,科学发展靠法治作保障。政府工作要强化法治引领,大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自觉以宪法法律为依据作决策部署,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法治的精髓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政府的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人民的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要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抓紧建立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议题,要事先咨询、论证评估;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统一听证制度,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坚决防止、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为辽宁振兴发展创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第四,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各级政府都要真心实意接受宪法法律、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监督不仅仅是制约,有效的监督就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真正保护、爱护,全方位的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政府行为只有全过程公开透明,才能增强公信力。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政府工作人员习惯在透明的环境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