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应精准发力

21.03.2016  09:46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及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一致呼吁要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如何回应代表委员的建议,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体现精准化、彰显特色化,已经成为各地亟待研究的课题。

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城乡统筹的统一规划体系。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农村环境整治格局,逐步实现污染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拉长农村环保短板。按照规划主导一体化建设、治污采取一体化思路、考核实行一体化机制的思路,统筹考虑城乡环境整治,合理布局环境公益设施,使公共资源的利用达到最佳效益。例如,在布局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时,必须统筹布局规划,可以将临近城镇的农村污水纳入就近城镇管网处理;对远离城镇的村庄,宜采用几个镇合建污水处理厂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在设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时,要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一样来处理农村垃圾。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下一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对不能完成环境治理任务的责任人依法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区域联动的统一建设体系。目前,许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县、镇、村多头建设,无相关标准和要求,导致质量和工艺得不到保障。为此,各地应当关注以下重点环节:一要关注施工单位的确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技术、有资金、有责任感的企业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行政审批确定的质量和工艺要求,统一建设镇村生活污水设施和主管网,杜绝“豆腐渣”工程发生。二要关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农村连片整治工程面广量大、地点分散,隐蔽工程较多。为此,要委托专业监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保质保量地稳步推进。三要关注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许多连片整治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在项目设计、招投标、造价服务等方面存在挤占中央资金的现象,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使用效率大大缩水。为此,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时跟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根据工程进展和质量要求分期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此外,受专项资金支持的村镇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向受益地区农民张榜公布。

坚持企业运作、构建规程完善的统一运行体系。按照严密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完善的企业一体化运作路径、科学的第三方监管体系的思路,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施长效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管理考核办法。譬如,在污水处理方面,各地应组建县级给水与排水管理处,负责污水运行、维护和监督考核,形成城乡一体、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的管理体制。创新第三方监管模式,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进行打包,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运营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全过程的运营维护。此外,各地要建立一体化的环境监管机制。通过充实农村环保队伍,把环境监管触角从城市伸向农村,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