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分局督促推进辽宁大厦实施燃煤锅炉改造

19.02.2016  12:26
     

    为进一步落实《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实现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到2016年年底全部拆除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皇姑分局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督促企业进行燃煤锅炉改造,根据不同企业锅炉类型及功用,提出有针对性改造措施和建议。2月18日,皇姑分局赴辽宁大厦就燃煤锅炉改造相关事宜进行检查,督促其尽快实施改造。商大为局长指出燃煤锅炉改造是政府近几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要尽快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尽快实现减排目标,并向该企业介绍了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积极与上级机关部门协调,坚决按照环保局的要求改造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