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局多措并举强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监管
02.08.2016 23:0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规范与整治并重,引导与惩处并行的原则,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绝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逐步提升餐饮消费服务水平。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C”级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通过整治规范,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促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评定进位升级。
四是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作,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大力提高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是加大宣传培训,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平台,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示游客不食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不洁食品,提高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08.2016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