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提出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15.08.2016 22:0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治校,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提高家校合作水平,优化育人环境,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明确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方面的职责,规范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完善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及领导的产生和管理工作制度。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建工作的指导,中小学校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章程,建立并完善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工作制度,对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中小学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学校应依法接受捐资助学。
通过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机制。
(政策法规处 供稿)本文来源: 教育厅
15.08.2016 22:09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