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惹祸 连撞五车撞死同伴入狱15年
货车司机郎某拉货来沈,因无人卸货气愤不已,酒后非要驾车离去,同行司机极力劝阻未果,不幸倒在了郎某的车轮下……
郎某驾车前顶后撞,接连撞损5辆车,还是没能逃出去,最终被人制服擒获,才没酿成更大悲剧。11月27日,郎某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醉驾连撞数车
撞死人
郎某是一名长途货运司机。2014年2月23日,郎某拉货来到沈河区南翰林路某货运公司配货。因为货运公司一直没人给卸货,郎某有些生气。
第二天中午,郎某和同行司机李某一起吃饭并喝了些酒。酒后,郎某找到货运公司工作人员让其卸货,对方一直不给卸货,还说“不卸货你就走,爱卸不卸。”
郎某一气上了自己的车,准备开车离去。因货车四周都停有货车,只有左前方有一个空隙,郎某发动车后向后倒,结果把后面的一辆货车撞了。
郎某下车看了一眼又上了车继续向前开,并往左打轮,准备从空隙中穿过去。这时,李某站在驾驶室车门踏板上劝郎某不要酒后开车,郎某不听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造成李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逃跑时
被众人抓住
郎某继续开车撞上了停在北侧的一辆货车。看开不出去,郎某又倒车继续向空隙开,还是出不去,来来回回倒了好几次还是出不去。见状,郎某从副驾驶座跑了出来,往外面跑。
这时,被撞的货车司机们发现郎某要跑,纷纷上前追赶堵截。郎某没跑多远就被众人当场抓获。警方随即赶到,将郎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现场共有5辆货车被撞损。经检测,郎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李某家属向郎某及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76万元。被撞损货车司机也提出了相应的索赔。郎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不应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审判。
多次冲撞
危害安全获刑15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郎某醉酒驾驶大型货车,其驾驶能力受到酒精影响,本身就是高度危险的驾驶行为,不仅如此,其还在城市道路上、人流较为密集的货站处实施了对周围车辆的数次冲撞行为,其行为的危险性已经达到与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程度。
郎某在醉酒状态下,无视被害人李某的劝阻,驾驶重型货车多次撞击周围货车。虽郎某驾车仅冲撞停靠在其车辆周围的几辆货车,但其冲撞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其自身难以控制的,进而危害到特定车辆之外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因此,郎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2万余元、货车损失5000元。同时,法院判决郎某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家属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