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拆借资金的利息支出能否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30.04.2015 13:16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0.04.2015 13:16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