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儿童不能免除处罚
26.06.2015 11:3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法制网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
原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当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法律委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草案作上述修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6.06.201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