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费还戗记者“哪有两块的了”

13.05.2015  12:28

新闻背景

  沈阳警方昨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截至今年3月底前的509处路外经营性停车场和248处路内经营性停车场名单,名单上共计130367个停车位。相关部门表示,如果市民发现不合法的收费停车场,就可以举报给管辖区的停车办。据了解,浑南区停车办一天就接到20人以上的投诉。

  市民反映

  昨日,有多位市民致电辽沈晚报发表看法,部分人认为公开停车场信息给停车带来便捷,对于分辨是否是正规停车场有很大帮助,也有市民投诉部分地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市民表示,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应该实实在在严格按照公开标准去执行,并让停车市民在交费后得到应有的服务。

  记者调查

  本报四路记者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停车场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停车秩序不规范、看护管理松散等问题确有存在。

  时间:昨日11时许地点:沈河区方荣路、方文路、方明街及方南路25巷

  多处停车场没看到看护人员

  在方荣路、方文路、方明街及方南路25巷内马路上都挂有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路边无论是路内和路外不少地方施划了停车位,但记者没看见任何看护人员,停车场岗亭紧锁房门,空无一人。方荣路一个停车场看护岗亭内房门紧锁,记者在岗亭前等了10分钟没有任何看护人员出现。方明街上的一个岗亭同样没人,岗亭内放着一个烤栗子的铁桶炉子、一个烤栗子机器还有电子秤、包装袋等。

  记者注意到,方荣路、方文路、方明街及方南路25巷的停车场都属于沈阳吉安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据投诉市民称,该地区一般只在下午4点以后才有人看护,而白天“可能被看护单位放弃了。”该市民认为,既然定为24小时停车场,经营单位就应该承担起全天的看护义务,“停车场的经营带有便民服务性质,不能晚上收费就晚上看车,白天不收费就没人管。”

  时间:昨日12时许地点:和平区彩塔街

  让车停在禁停区还多收了3元

  记者乘坐采访车来到和平区彩塔街鲁美艺术馆附近,路两边停靠了不少车辆,有一位穿着反光马甲的男看护员正在向停靠车辆收费,看到记者找车位他主动过来“帮忙”,“车位没有了,我给你找个地方。”随后,看护员指着路西侧一处禁停区让记者将车停在该处。“这不是禁停区吗?能停车吗?”“没事,停这吧。”看护员并未多做解释。

  记者将车停稳后,看护员告知交停车费5元。

  按照公示的价格,彩塔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8时-21时2元/次,21时-次日8时3元/次。显然,看护员收费与公示价格不同。记者交钱后,对方给记者一叠折好的发票,并在采访车轮胎上用粉笔画了记号。

  时间:昨日13时15分地点:于洪区水调歌城

  停车费必须得提前按年交

  位于吉力湖街细河南路的水调歌城小区四周被停车场包围着,一位门市的业主称,这里每天都有人来收停车费,如果是门市占用了停车位也得交费,一个月120元。他家占用了两个路外停车位,所以必须交两个车位的钱,并且两个停车位各交一年费用。

  该业主表示,已经看到报纸的公示了,但没看到水调歌城路外停车场。那么,已经交了一年的停车费应该怎么要回来呢?

  昨日,记者在水调歌城的停车场并没有找到停车看护员。之后,记者拨打了公示牌上的辽宁冠隆建设集团冠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负责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2015年1月才接手水调歌城路内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所以路外停车场并不是他们收费,“不是我们的人”。

  时间:昨日16时15分地点:铁西区兴华街小北二路路口东侧路南车位

  多收1元钱收费公示牌遭涂抹

  记者乘坐的暗访车刚停在车位里,一名打伞的男子就走到车旁示意此处收费,记者询问价格,男子称“3块钱”,记者追问“马路边上停车不都两元钱吗?”男子笑笑说:“都3块钱,哪有两块钱的啊!”记者问是否有收费公示牌,男子向路口做了一个手势便不再理睬记者。

  在兴华街小北二路路口处,记者找到了一个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上面写的收费单位为“沈阳宏伟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编号没有显示,在收费标准一栏中,“白天19座以下客车”收费钱数被涂抹掉,“夜间19座以下客车”收费标准也被涂抹掉,但“20座以上客车”收费标准保留着。记者留意到,此处地段几乎都是小型轿车。

  记者查询了路内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公示表,证实小北二路(云峰街-兴华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8时至21时2元每次”。

  时间:昨日16时55分地点:小北一路兴华街路口西侧

  车位办了包月空着不让用

  小北一路兴华街向西行驶路边很多车位都被警示锥占用,记者试图将车停在放置警示锥的车位里,一名男子跑来制止记者停车。“为啥不让停车啊?”记者问。“这些都是专用车位!”男子回答。“啥人物还有专用车位啊?”“不是啥人物,就是包月交钱的车主,要不这大下雨天的我咋在这看着呢,就是给这些包月的车主看车位!”男子回答,边说边让记者停在远处的一个车位内。“单次停车交3块钱!”男子向记者索要车费。“马路边上不都两块钱吗?我停一会儿就走。”记者说。“都3块钱,哪还有两块钱的价儿了!过完年都涨到3块钱了!”男子边说边离开了。

  记者查询了路内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公示表,小北一路(兴华街-齐贤街)停车场经营单位为沈阳捷程汉荣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标准为“8时至21时2元每次”。

  时间:昨日15时许地点:和平区龙泉路

  没划车位却随意收停车费

  和平区文化路与保安寺街附近来往车辆行驶缓慢,包括盛京医院院内停车场在内,周边保安寺街26号院内停车场及保安寺社区院内停车场里车停得满满当当。采访车从保安寺街拐向龙泉路,靠路南侧停着一排机动车,这排机动车不仅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而且压住盲道,地面上没有规划白线停车位。

  一位中年妇女手里攥着一把零钱来回巡视,看见有车过来赶紧上前收费,中年妇女自称是这路段停车场的看护人员,“这一溜停好了能停下34台车,有的车一停停一天,不动地方”。

  记者问中年妇女是否能提供该路段停车场的收费资质和审批手续,她表示,“我只负责看车收费,从早上5点到下午4点,之后会有人来接班,其他的不知道。”

  记者根据“沈阳公示13万个合法经营性车位”进行查询,没有“龙泉路”该路段。

  15时30分,一位自称是辽宁文兴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的李姓工作人员表示,“文兴泊车”停车场具备相关手续资质,但对于“该路段没出现在公示的13万个合法经营性车位里,李姓工作人员所指的审批手续里规划的车位是否包含‘龙泉路’路段停车位”的问题,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提供相应手续,但至昨晚10时记者截稿时,李姓工作人员没有给予记者回复。

  市民:希望公示和监管同步

  车主王先生现在有些后悔买车了,因为私家车给他带来的苦恼多于喜悦。看到公示后,王先生希望这次公示将伴随着强有力的监管。

  王先生遭遇过停车场被包月,不交3个月车费禁止停在小区外的路边停车场。他遭遇过索要车费后私家车被贴违停单的倒霉事,遭遇过交纳停车费但无人看护的情况。但他还是想说,希望这回公示能有强有力的监管,只有监管到位公示才能为民所用。

  车主小亮(化名)是一名专职司机,平时载着公司同事外出办公,经常需要临时停车,“我的感受就是,交费痛快看护难。”他说,现在很多市民依靠小区周边规划的路内停车场,“白天小区停车的人少,就没有人看车。晚上小区车回来,看护员再上岗。甚至有些公司直接就只经营夜间,白天放弃。停车应该是公共服务事业,不能哪个时段挣钱就经营哪个时段吧?总得有点儿公共服务精神吧? ”

  征集令

  您是否因为停车受过气?您是否遭遇过超标准收费?您是否碰见过黑停车场?

  哪些停车场建设不规范?哪些停车场交了钱没有提供看护服务?哪些停车场发生了车损无人负责的事情?

  本报诚意征集相关线索,欢迎拨打辽沈晚报新闻热线96006。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梁闯李莹小北二路(云峰街-兴华街)停车场收费员向记者索要3元停车费。本组照片由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莹摄

  小北二路(云峰街-兴华街)停车场公示牌收费标准被划掉。

  在和平区彩塔街,看护员指引采访车停在禁停区内,并且超标准收了5元停车费。

  方明街上一个紧锁的停车看护岗亭内没有人,被各种杂物塞得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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