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4.05.2015  04:08

我省近日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从改善门诊、急诊、住院、护理服务等十大方面的四十项工作入手,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改善服务流程,创新方便群众就医措施,改善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医改成效,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方案》明确我省改善服务具体措施。一是深入推进预约诊疗,统筹安排门诊工作,实行门诊、住院“一条龙”服务和首问、首接负责制,改善就医环境,推行MDT(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二是强化院前急救服务,落实应急救助制度。三是改善住院服务,设立住院服务中心,加强医院营养科规范化建设。完善入出院及转院流程,利用电话、短信、微信、信函、电子邮件及必要的面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四是强化护理人力配备,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五是落实患者安全措施,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和检查结果互认。六是开展诚信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坚持廉洁行医。七是发挥好信息优势,通过新媒体、微信、云平台等途径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强化患者身份识别,通过信息化手段改善医疗服务。八是进一步注重人文关怀,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九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防结合,实施急慢分治管理,深化对口支援。十是妥善处置好医疗纠纷,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

方案》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加强督导检查,防止走过场,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为医疗机构落实行动计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