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或再“打补丁” 拟扩大金融同业免征范围
30.06.2016 14:3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税政司加急下发了《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中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金融机构营改增试点中“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
本次补丁进一步通过例举法,明确“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金融机构营改增试点中”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进而同业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债券、同业存单的利息收入均免征增值税,相当于增值税的免税范围进一步扩大,且不仅是政金债而是所有的金融债券的持有利息均免持有利息的增值税。从而避免了对同业业务、非政金债的金融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同业存单等的影响,避免了营改增加重金融机构的税负。
此前,财政部下发了金融业营改增的“打补丁”文件后, 债市如释重负。4月29日,财政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同业业务利息往来收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0.06.2016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