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全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推进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部署和国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省民政厅于9月27日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主会场邀请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交流了朝阳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经验做法。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副厅长杨景云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准确把握全省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力推动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和农村低保对象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社会福利政策,继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贫困残疾人社会化照料政策。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四是要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贫困地区村级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贫困地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五是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六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同时,省民政厅制定了民政系统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