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购假回来“放货” 小北业户卖千部假三星

14.03.2015  09:25

  低价从深圳进一些假冒三星的热销机型,又运到小北手机市场压低价格当做真三星手机出售。一年时间,沈阳小北手机市场业户王某销售假冒及高仿三星手机多达千余部,销售金额高达150余万元。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2013年7月,王某在沈阳市东北通讯市场北B区三层一个档口注册成立了鸿鑫世纪天辰通讯器材商行(简称鸿鑫商行),之后其多次从深圳以低价购进多个型号的假冒三星品牌手机。在市场里,王某将这些假冒三星手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外批发、销售。销售高仿、假冒三星手机多达1000余部,销售金额高达150余万元。

  沈阳警方查明售假线索后,于2014年6月13日在鸿鑫商行将王某、李某某抓获,当场查获各种型号的假冒三星手机111部。

  经鉴定,上述手机均为假冒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名义、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被查获的手机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

  王某供认了其上述事实,北京名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认定被查扣的三星手机均为假冒三星注册商标。

  2014年9月,沈阳公安大东分局以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在东北通讯大型手机卖场内公然、长期销售假冒伪劣三星手机,数量较多、涉案数值较大、影响较为恶劣,应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