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0.03.2015 02:4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月9日上午,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在各驻地参加小组讨论,热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讨论中,刘凤之委员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一部更好的“管法的法”。适时修改立法法,意味着法律从制定伊始将有新的规范和要求,使得法律法规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符合人民群众需求,这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邢吉华委员认为,实现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宗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实现立法的去部门化。要让法成为‘善法’,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必须加强立法的民主化,提高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朱建民委员说,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关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基本制度的事项,都要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来做出决定。作为企业界委员,他认为此举将遏制乱收税行为,对于企业和百姓都是利好消息。另外,他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体现政协组织的话语权。
委员们在讨论中认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到扩大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将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委员们提出,要避免立法权被地方滥用,就要为地方政府行使权力设定明确的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把推进立法的民主化和加强协商民主相结合,发挥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提高协商民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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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5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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