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15.12.2014 16:26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25项。其中:取消171项,下放115项,前置改后置等改变管理方式39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辽政发〔2014〕24号)各项要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市、县级政府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为推进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5.12.201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