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关于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登陆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出意见(网址: http://www.ln.gov.cn/wsdc/zfwj/201412/t20141223_1511016.html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请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邮编110032)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3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切实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已公开发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管理体系。一是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二是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为本级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目前不是政府办公厅(室)主办的,要在2015年底前整体移交政府办公厅(室)。三是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由其办公部门负责信息内容建设。四是明确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由其办公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完善管理规范。一是修订《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发布。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省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政策解答、上下级网站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各地区、各部门办公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三是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执行。省政府网站在2015年内,实现无障碍服务功能。
(三)完善考评监督机制。一是将部门网站和各市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作为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和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督查机制,对各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考核。三是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并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四是对考核及社会评价优秀的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
(四)推进集约化建设。一是省政府用2年时间,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沈阳、大连和有条件的市可单独建立技术平台。二是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及部门、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省(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可在3-5年内迁移到省(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三是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县(市、区)政府网站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四是各级政府部门要整合内设机构设立的网站,只保留部门网站,于2015年底前完成。
二、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五)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一是省政府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除涉密事项外,第一时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省政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等均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具体措施。三是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技术手段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责令及时归并或关闭。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一是各级政府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方案。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起草部门在提供草案的同时,提出解读方式,提供相应的解读材料,保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时,同步推出解读评论文章、专家访谈、背景和案例、数据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政策解读信息。二是各级政府网站要建立政策解读约稿机制,联系一批专业机构、专家学者、部门负责人等形成解读团队力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释疑解惑。
(七)做好社会热点回应。一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其中,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为发布信息的组织者,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时间、形式、内容等事项;明确事件发生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八)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依托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在政府网站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回应工作,坚持工作日在线值守,对群众意见、建议、诉求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分转和处理。能当即答复的当即答复,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访谈、决策咨询、网上调查等,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
(九)推进网上行政审批。一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用2年时间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所有非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的新需求。同时实现电子监察功能,对审批业务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二是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市政府部门网站要设立“网上审批”窗口,在统一审批平台上办理行政审批。
三、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体系
(十)建立信息内容保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建立由办公厅(室)牵头,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本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办公厅(室)确定一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确定一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责任人。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信息提供任务。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十一)完善信息内容保障体系。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好部门网站和本级政府网站的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考虑、同步推进。二是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建立信息保障队伍,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派驻本级政府部门、下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
(十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一是各级政府部门所报送的信息可通过抓取、原创等方式采集,要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二是经保密审查后,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及时接收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并进行筛选、加工等,要指定专人对加工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要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四、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十三)拓宽政府网站传播渠道。一是政府及部门网站要增加分享功能,信息页面能够向主要社交媒体(QQ、微信、微博等)提供分享服务。二是以省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辽宁政务”为依托,打造全省一体的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向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移动互联网站点,2015年完成对各市政府网站的整合。三是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十四)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十五)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一是各市政府办公厅(室)指导政府网站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推动网络媒体与政府网站同步发声,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二是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等,丰富网站内容。
五、加强政府网站运行支撑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人员保障。办好政府网站,提升政府网站的影响力,关键在人。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设立、整合等方式,组建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团队。二是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确保运行安全为重点,依靠自身或借助社会力量,确立一支响应速度快、能够满足运行要求的网站技术运维团队。三是以形成可持续、不间断的高质量信息来源,确保政府网站“线上”的事情“线下”有人抓,网上的问题网下有人办为目标,通过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一批政府网站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
(十七)理顺外包服务关系。政府网站根据实际需要将部分业务和事项包给其他服务单位时,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既加强沟通交流,又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
(十八)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为政府网站提供设备、软件、通讯、办公、外包服务等经费保障。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九)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学院要开展对政府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内容的培训。二是省、市政府办公厅(室)每年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