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陈求发要求强化政府履职意识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08.07.2015  12:03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辽宁省政府在近日召开的第4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长陈求发要求,要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府履职意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

  陈求发指出,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先后实施了青山工程、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等一系列重要工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9%。这些绿化造林成果来之不易,森林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生态财富,我们有义务保护好森林资源。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强化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

  陈求发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各级政府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不能一签了事,上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陈求发强调,要依法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体系。在预警监测、扑救装备、通讯工具、物资储备等设施上,要保障必要的投入。要加强应急扑救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一线值守作用,提高专业或者可快速集中的扑救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确保快速到位,有效扑救,避免火灾蔓延,造成严重后果。

  陈求发要求,要全面强化对野外火源的管控,做好社会力量参与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事故表明,野外火源是引起山火的重要因素,绝大部分是人为用火造成的。因此,要从严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坚决依法惩治非法用火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动员包括林业经营者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实行联防互救,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