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定 网上政府要实现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惠民
07.04.2018 23:2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我省将以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为原则,打造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开设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应提供办事服务功能。政府网站要及时准确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以及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年报,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金融等统计数据,集中规范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
《办法》明确,省政府门户网站是全省政务服务总门户。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统一办理入口,集中提供在线服务。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提供办事服务功能的部门网站均设置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入口。
政府网站要建立服务信息资源库,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明网上可办理程度,展示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对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应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办法》指出,民心网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互动交流的子网站,是全省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总平台。各级政府部门要指定专人,依托民心网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答复咨询等。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7.04.2018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