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县落实各项就业政策 促进失业保险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26.01.2015 11:34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鞍山市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强化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促进失业保险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台安县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本着应发尽发的原则,严格进行身份审核,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扩大发放范围,建立数据详实的就业失业资源数据库,促进就业失业登记与社保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
2、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参保人员缴费积极性有所提高,参保扩面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台安县参保人数达5106人,征缴失业保险金394万元,按鞍山市规定标准为194人发放失业保险57万元。
3、积极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鞍山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鞍人社发[2014]30号)和《关于台安县新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57号)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包括岗位数量、招聘条件、招聘范围等),统一制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台安县开发公益性岗位308个,岗位涉及卫生保洁、社区巡防、社区保安、环境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等;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96万元,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149万元,“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453万元。在充分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根据各镇(场)、街道实际情况,加强基础资料动态管理,对台安县内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马倩 蒋湘宁)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01.201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