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骨科疾病专项救助 城乡贫困骨病患者可享万元救助

31.08.2015  11:08

  [新闻现场]

  8月18日,刘志荣老汉拄着双拐,来到省优抚医院矫形外科,手拿大红纸写成的感谢信激动地说:“感谢信是我请人代写的……太感谢政府了。

  家住新民市卢家乡的刘志荣老汉,今年68岁,3年前患骨髓炎,在当地医院治疗未见好转,又跑过几家医院,花去20多万元,病情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却愈加严重了。

  6月3日来到省优抚医院,经检查病情,制订治疗方案,医护人员成功为老汉做了截肢手术,并让他享受到了相关救助政策。

  眼下,刘老汉戴上假肢,扔掉拐杖,独自行走,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过去真不知道有这样的好政策啊,感谢政府,救了俺,等于救了全家啊!

  “希望有更多和俺一样的困难患者尽早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

  [电话连线]

  连日来,不断有困难群众打来电话咨询困难家庭骨科救助对象、范围、标准等具体事宜。

  8月27日,记者就此连线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实施城乡困难家庭骨科疾病患者专项救助。救助对象为享受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困难的复员军人、退役士兵,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政策解读]

  这项救治制度的范围,主要针对肢体残疾、影响正常生活和活动,手术、康复效果明显的7岁以上青少年及成年人。

  适应症包括: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脊椎裂以及外伤所致四肢及足部畸形;各类先天或后天的肢体畸形(如:小儿髋脱位、马蹄内外翻足畸形);重度O形腿;烧伤、烫伤所致四肢皮肤疤痕、关节挛缩;骨折、骨不连、骨髓炎、骨肿瘤、骨坏死、内固定物存留以及膝关节僵直等骨科疾病;脑瘫患者术前术后的康复治疗;神经损伤所致截瘫、偏瘫等后遗症的康复治疗。

  救助采用定点定额救助方式,定点医疗机构为省优抚医院。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例患者定额补助医疗费1万元,其中手术费用平均6000元、康复费用平均3000元、矫形器装配费用平均600元、其他费用平均400元。

  申请审批流程

  申请人(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对象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填写《骨科疾病患者专项救助申请表》,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医疗专家会同民政部门对救助对象进行初步诊断,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实施手术并根据困难患者具体情况安装假肢。